从判决书来看,翟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为何还按照受贿罪判刑?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介绍,受贿罪是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不能构成此罪,但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共犯,构成受贿罪,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受贿。
本案中,翟某作为王赣江的妻子,在明知丈夫职位可以为企业谋取利益的情况下,在企业中担任职位领取报酬,且其丈夫也明知此事,即构成共同受贿。就翟某受贿96万,获刑一年的量刑情况,李楠认为,翟某除有自首情节外,还有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认罪认罚,按照相关规定,在量刑上可以被从轻从宽处理。另外翟某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中属于从犯,可被从轻和减轻处罚。
《山西大同一企业发生人员疑似中毒事件造成3人死亡》现在还好,以前有,比如说跟我不太熟悉的人,以前认识的也好,不认识的也好,看了这篇文章以后,就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定位,就觉得我是苦大仇深的,是一个很悲情的人。然后他再跟我接触,觉得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又不想因为有这个文章,就要尽量朝那个形象靠。所以,这样跟有些人交往就变得很困难。他说你怎么不是这样,你让我很失望。而且这篇文章不光被转载,像前些年我知道的,像中小学经常要学我的所谓的“事迹”,然后有的地方还要让我过去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