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狗肉是观念之争,估计再争许多年也难有定论。但是为了“哀悼”一条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狗,而人肉他人、围堵驻京办,则是明明白白的错误行为。事实上,没人故意跟狗过不去,普通人与“爱狗人士”的观念差异仅仅在于——普通人认为,任何时候人权都高于狗权;而某些“爱狗人士”则把“狗权”拔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有时愤怒过于猛烈,更对他人的安全与健康视若无物,也对法律缺乏敬畏,这就欠妥。
周某在致歉信中说,“永州文明办官方微博本是一个传播正能量的平台,我为满足一己私欲,不顾组织纪律,无视单位管理制度,擅自利用官博传播错误信息,在短时间内引起热议,我有点不知所措,所以迟迟不敢发声。我很愧疚,也很懊悔,在接受单位对我处理的同时,衷心地向广大网友说声抱歉,请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我给单位添麻烦,也给单位抹黑了,衷心向单位说声对不起。我的家庭并不宽裕,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十分不易,我也很珍惜。对已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愿承担一切责任,决定向单位提出辞呈。谢谢!”
《家长攒班,教师偷偷授课 上个课还得签保密协议?》低俗当不了个性,恶名换不来资本。唱着“教唆青少年吸毒与公开侮辱妇女”的歌词,这样的歌手,不尊重行业和观众,传播不了“和平与爱”,即使得过某冠军,他也不配拥有嘻哈的舞台了。当然,谁为低俗传播提供平台,我们同样要对其说“不”。梦想出名可以,但别娱乐至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