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曾参加中越战争,在四号桥反击战中表现出色。历任班长,营长,师长,军参谋长。
不服一审判决,王新海提起上诉,他认为,采用签外协报劳务费是以变通方法解决报销在研究、实验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是为了科研顺利运行。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量刑过重。
《人社部:坚决防范、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他也不忘替自己辩解,“若涉及主权或民族感情问题,则不必刻意去刺激,我们就是坚守立场,表达异议或是抗议;大家以为我们没有,但是其实都有。”该言论遭到台湾网友的口诛笔伐,有网友称,“从来没见过你的抗议”,“简直就是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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