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但何时是行为终了之日,这就存在争议了。另外,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诱惑等手段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可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嫌疑人把儿童拐骗之后怎么办,一方面她把孩子当亲生的养大,另一方面她对亲生父母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以上只是我从法律层面的分析,最后怎么判,由司法机关做更多调查才能下结论。”
案卷材料显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11年间,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年来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民警表示,就目前杨女士的行为来说,已构成了遗弃,但会不会因此受到进一步的处罚,还有待找到其本人后,做进一步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