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城县高国电器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施工与有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省吕梁市中院依据山西省高院的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2017年12月20日,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绍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欧盟多国启动新冠疫苗接种 德国死亡病例超3万例》“你赶紧过来吧,带上夏双的借贷合同,把账说清楚,不然我走不成。”红衣男子多次电话要求“王平”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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