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多个企业老板的行贿证言,及李耀东的有罪供述和辩解。公诉人认为,行贿人和被告供述稳定且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耀东的犯罪事实。
院里住着十多户人家,基本上都是作协的工作人员或者驻会作家。此前,郭小川、李季都在这里住过。13号院的东院是《诗刊》编辑部,主编臧克家和副主编阮章竞、徐迟、葛洛是这里的常客,吟诗论道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院子。
《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事实胜于雄辩》2015年7月,古思尧又在湾仔焚烧区旗,2016年3月再被裁定“侮辱区旗罪”成立,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判刑6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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